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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代格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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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5: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什么是现代格律诗

死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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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格律诗也叫新格律诗、格律新诗、现代白话格律诗、现代汉语格律诗、格律体新诗、韵律新诗等,它是指新诗百年来,由闻一多、徐志摩、朱湘、林庚、孙大雨、何其芳、郭小川、贺敬之、纪宇、黄淮、万龙生等先辈所倡导的追求新诗艺术化的一种诗体。

这种诗体孕育于“诗界革命”,诞生于新诗之初,但真正自觉追求始于“新月派”。1923年新月社成立,刘梦苇、闻一多、朱湘、饶孟侃、蹇先艾、于赓虞、朱大桁等人以徐志摩主持的《晨报副镌》为阵地,开始了新诗格律试验。闻一多发表论文《诗底格律》,竖起了新诗格律化的大旗。1935年,朱自清先生撰写《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对新诗发展的轨迹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明确提出了格律诗派的概念。但是,鉴于当时社会各种纷繁复杂的因素,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直到一九五四年,何其芳在《关于现代格律诗》一文中提出现代格律诗的概念,才得到了学界比较明确的认可。1991年,诗人黄淮与诗友胡建雄、张朔、腾励、刘洪民、刘更申、王小妮等,筹建了深圳现代格律诗学会。学会于1992年末在深圳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为一般社团。后来又于1993年9月,经深圳市政府重新登记注册为法人社团,名称改为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并于1994年10月23日,在首都雅园宾馆组织召开了“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首届年会”,并注册了雅园出版公司,出版会刊《现代格律诗坛》。学会做了大量有益于推动新诗格律化的具体工作,涌现出了许多对新时期具有巨大影响的理论家与诗人,如公木、胡建雄、黄淮、思宇、屠岸、骆寒超、许霆、鲁德俊、丁鲁、刘章、丁芒、纪宇、浪波、王一桃、晓帆、李忠利、周仲器等。2005年,由于网络的兴起,东方诗风论坛的诗人及理论家万龙生等提议将这种诗体改称为“格律体新诗”并出版纸刊《东方诗风》。2006年余小曲创办了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出版了纸刊《格律体新诗》,随后以余小曲为首在成都成立了“中国格律体新诗创作研究会(筹)”。2007年10月,由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和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共同发起,在江苏省常熟市主办了“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2009年,中国韵律诗歌网诗人及理论家于进水等则将这种诗体改称为“韵律诗歌”,并编辑出版报纸《韵律诗歌》。2012年7月,由世界汉诗协会格律体新诗委员会、重庆市孔子儒学研究会发起,重庆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主办了“中国格律体新诗酉阳论坛”,并出版了活动专著《桃源在我心》。

在理论研究领域,闻一多提出新格律诗应具备“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主张;何其芳提出现代格律诗每句之间大致要顿数整齐,但不必顾到字数整齐(因为每顿的字数并不一定相同)。每句基本上是两个字的词收尾,但也不排除一个字的词收尾的主张;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提出现代汉语格律诗应当具有“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的最低纲领和创造出几种或多种定型诗体(格律体),又创造出几种或多种准定型诗体(共律体),又加上众多的自律体,形成众星捧月的新格律诗体谱系的最高纲领。东方诗风、中国格律体新诗网提出以齐言等步说和诗行诗节对称原理为支撑的三分法(三种诗体形式):即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和复合对称式。中国韵律诗歌网依据诗歌语言节奏和谐性的层级是一般和谐还是非常和谐(最高和谐),将诗歌的体裁分为风体诗歌和格律诗歌。

在百年的新诗实践中,现代格律诗始终以三种不同的形态存在发展着。这种状况和趋势,不仅在过去、现在,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还将长期存在发展下去。第一种形态追求新诗语言、诗行排列、结构建设的规律,它遵循整齐、对称这些新格律的美学特征,追求自律,如整齐式、对称式、复合式新格律诗;第二种形态追求在新诗语言、诗行排列、押韵规则、结构建设的规律方面形成一种或多种约定俗成的、便于推广普及的诗体规范,追求共律,定行不定言,定言不定行,定韵不定型。如定行体(五行、八行、十行、十四行等)、定言体(九言、十言、十一言、六言等)以及定韵诗体(即韵式新诗)等新格律诗;第三种形态追求新诗语言、诗行、结构等外在形式的审美规律,同时又追求这种具备审美规律的诗体的固化与推广普及,追求格律,定节定行定言又定韵,如新古诗、新词体、九言律诗、九言绝句、九言十二行、六言律诗、六言绝句、六六谣、汉俳、广汉俳、小汉俳等。诗体定形是现代格律诗成熟的标志,也是现代格律诗艺术形式的最高追求。  

另外,也不能把现代格律诗仅仅当作一种诗体来看待,应该把对现代格律的追求作为提升新诗艺术形式的一种途径,使之成为新诗成熟、繁荣的一种内在动力。

现代格律诗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它是动态的、发展的、包容的、汲取和融合新时期新格律理论研究成果、可以随时代进步而发展变化的科学性概念。新诗诞生以来,现代格律诗的概念风行达半个世纪之久。它的产生本就是对于前半个世纪新诗格律的总结,它的理论也得到后半个世纪诗人们的大致认可。所以,用现代格律诗来统称一个世纪以来的所有的对于新诗形式有着完美追求的新诗,还是比较客观的。史学的研究宗旨应该是,存在的自有其合理的存在价值。不能因为其名称不够成熟,就否定它的存在。进入新世纪,虽然“格律体新诗”及“韵律诗歌”的概念相继被提出并推广,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它是新诗发展一个世纪以后的一个发展历程,也还没有像现代格律诗的名称那样深入人心。如果用“格律体新诗”或“韵律诗歌”等概念来统称过去的“现代格律诗”,显然不够科学。这些新的名称,无论科学与否,作为现代格律诗发展一个世纪后的新产物,应该从产生的时候正式生效,也应该看它在理论阐述、创作实践等方面能否完全传承现代格律诗的精髓,所以当前还是各种名称并存要好一些。

  现代格律诗的研究还有无必要?现代格律诗的研究不存在有无必要的问题,而是必须研究。一个世纪以来,前辈们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虽然也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成就还是主要的。对于现代格律诗的研究,就是要去伪存真,学习和发扬其中的精华。现在推动新诗格律化,犹如建一座高楼大厦,前辈的探索就是基石。如果没有坚硬的基石,再高的大厦也会坍塌。所以,要有众多现代格律诗研究的阵地,要有一批现代格律诗研究的理论家,要有一批热衷于研究和创作现代格律诗的青年后生。只有这样,才会产生一群理论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格律体新诗人,写出来的作品才能上一个更高的档次。新诗格律化的前景才会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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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紧握!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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